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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簽合同次日辭職女子身份證被扣
  海口一幼兒園:交400元押金就歸還;民警協調,女子拿回證件,雙方達成諒解
  □記者 暢凱
  本報訊 昨日上午,海口市民陳女士向本報反映,其與一家幼兒園簽訂合同第二天提出辭職,不料身份證原件被用人單位扣押,在索要證件過程中,用人單位向她索要400元押金。陳女士認為這一做法有違勞動法,但用人單位態度強硬,堅持讓她交押金才肯歸還身份證原件。無奈之下陳女士選擇報警,在轄區雲露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,她拿回了身份證。
  陳女士稱,20日,她與位於海口高登東街的一所民辦幼兒園簽訂合同,簽合同時,一負責人稱需要交押金。由於陳女士沒帶現金,雙方口頭協商,陳女士將身份證原件放在該負責人處。21日,陳女士突然決定離開該幼兒園,並向該負責人要回身份證,但遭到拒絕。
  昨日,記者前往該幼兒園瞭解情況,幼兒園負責人拒絕歸還陳女士的身份證,並索要押金400元。該負責人稱,這是幼兒園多年來一貫的管理方法,幼兒園是正規單位,陳女士不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。因現場協商無果,陳女士只好報警。
  轄區雲露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後,對幼兒園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,並表示,任何用人單位均無權扣押他人身份證。隨後,幼兒園負責人歸還了陳女士的身份證,雙方達成諒解。  (原標題:簽合同次日辭職女子身份證被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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